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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學《條例》之一丨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共經歷幾次修訂 |
發布時間:2024-06-13 文章來源:本站 瀏覽次數:1034 |

開欄的話
2024年1月1日,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施行。近日,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通知》要求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。為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,切實抓好《條例》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,即日起,安徽省電線電纜行業協會微信公眾號開設“一起學《條例》”專欄,教育引導安徽省電線電纜行業系統內的廣大黨員干部學紀、知紀、明紀、守紀,涵養清風正氣,讓崇廉尚潔的時代新風不斷充盈。

2023年12月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們黨第3次修訂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。下面,我們一起回顧《條例》如何與時俱進,不斷修訂完善。
1997年2月,中央印發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(試行)》,此前我們黨的歷史上,還沒有制定過全面系統的黨的紀律處分規定。試行條例共172條,規定了七類違反黨的紀律的錯誤情形:政治類錯誤,組織、人事類錯誤,經濟類錯誤,失職類錯誤,侵犯黨員權利、公民權利類錯誤,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類錯誤,違反社會管理秩序類錯誤等。
2003年12月,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正式印發,共178條,將違紀種類分為十類: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,違反組織、人事紀律的行為,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,貪污賄賂行為,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,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,失職、瀆職行為,侵犯黨員權利、公民權利的行為,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,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等。
2015年10月,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,共133條,把黨章、黨中央的紀律要求以及其他黨內法規的紀律規定,整合為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,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堅持紀嚴于法、紀在法前、紀法分開。
2018年8月,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,共142條,增寫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”“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”等重要內容,實踐中普遍運用的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得以體現,紀法銜接條款更加完善。
2023年12月,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,共158條,牢牢把握黨的紀律建設的政治屬性和時代特征,在總則中增寫“堅持自我革命”、“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”等內容,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完善了紀律處分運用規則,加強了紀法銜接,充實了違紀情形,細化了處分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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