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:
為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有關規定,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專業性和規范性,市場監管總局對原工商總局制定的《委托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00—1001)進行了修訂。現將修訂后的《委托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25—1001)印發給你們,供社會公眾參照使用,請積極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。修訂之前的原合同示范文本同時廢止。
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
2025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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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委托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—2025—1001).pdf